
蘇軾(蘇東坡)
北宋 · 1037—1101年
字子瞻,號東坡居士,眉山人。詩文、書畫與政治實踐相互交織,黃州時期的書跡尤其重要。
人物生平
蘇軾字子瞻,眉州眉山人。父蘇洵外出求學時,母程氏親授經史;《宋史》以母子談東漢範滂的故事說明他少年時已把為官與操守聯系起來。弟蘇轍後來同為文學家、政治人物,父子三人後稱“三蘇”。蘇軾少年廣讀經史與《莊子》,其書法觀中的學問、胸襟與自然之趣,與這種早年的閱讀經驗有關。[1]
嘉祐二年(1057)蘇軾參加禮部考試,歐陽修讀到《刑賞忠厚之至論》後賞識其文,卻因誤以為是門人曾鞏作品而未列第一。《宋史》還記他隨後制科入三等。蘇軾先後任鳳翔府判官、杭州通判、密州與徐州知州等,處理役法、水患和地方政務,並非離開仕途隱居寫字的文人。[1]
神宗朝王安石推行新法,蘇軾在貢舉、役法等議題上多次提出異議,外任杭州等地。他與王安石之間既有明確的政治分歧,也有各自對具體政務的判斷,不能把長期政治經歷縮成一個“反對變法”的標籤。元豐二年(1079)因詩文遭彈劾入獄,出獄後以黃州團練副使安置,行動和任職受限。[1]
黃州貶居時,蘇軾經營東坡、往來赤鼻磯,作《黃州寒食詩》《前赤壁賦》《後赤壁賦》等。《寒食詩》作於1082年,而今天所見《書黃州寒食詩》卷寫於作詩之後;臺北故宮明確區分這兩個時間。《前赤壁賦》文章也作於1082年,但現存手卷是次年應友人傅堯俞索書而寫。書家生命事件、文學創作和具體墨跡完成的日期在這裡不能合成同一個年份。[2][3]
哲宗即位後,蘇軾被召還,任中書舍人、翰林學士等,隨後又出知杭州、潁州、揚州等地。《宋史》記其杭州治水與城內外民生事務,顯示他即使在書名日盛之後仍主要以朝廷官員身份活動。朝廷新舊黨爭反復,他對任職、政策與人事也並非始終處於同一位置。[1]
紹聖年間再度遭貶,先在惠州,後遠至儋州。海南歲月中仍寫作、授學,與家人和當地士人交往;兒子蘇過長期隨侍。元符末獲赦北歸,建中靖國元年(1101)卒於常州。理解晚年蘇書時,惠州、儋州的生活與流徙經驗,與黃州階段同樣需要列入年表。[1][7]
蘇軾寫字兼用楷、行、草,書論強調人之學養與書寫時的精神狀態。他取法王僧虔、李邕、顏真卿、楊凝式等前代書家,卻沒有以復制某一家面貌為目標。存世作品的書寫對象、文本和流傳鏈條各不相同:《寒食詩》是自作詩的書卷,《前赤壁賦》是應友索書,《洞庭春色賦》《中山松醪賦》合卷又是晚年書寫的自作文。[2][3][4][6]
主要作品與著述
- 《書黃州寒食詩》:詩作於1082年,手卷書寫在此後,臺北故宮藏紙本,縱34.2、橫199.5釐米。卷內有塗去與改字,字形大小、長豎和行間空白隨詩意變化;卷後存黃庭堅題跋。[2]
- 《前赤壁賦》:文章寫於1082年,臺北故宮藏蘇軾書卷據館方考證作於1083年,因傅堯俞請書而寫。用筆較《寒食詩》端整,不能用一件作品概括蘇書全部面貌。[3]
- 《洞庭春色賦》《中山松醪賦》合卷:兩篇是詠酒之賦,故宮研究認為紹聖元年(1094)蘇軾在赴英州途中遇雨,閏四月書為合卷;文本創作和合卷書寫應分述。[4]
- 《答謝民師論文帖》《祭黃幾道文》及尺牘:故宮列為傳世蘇書。論文、祭文與書札用途不同,判斷書風時應辨別原墨跡、舊摹本與刻帖。[6]
- 《石蒼舒醉墨堂》:詩而非墨跡名,蘇軾在其中表達“我書意造本無法”的書論立場;這句詩並不意味著完全不學習古法。[5]
人物關係
書法評價
- 蘇軾《石蒼舒醉墨堂》自稱“我書意造本無法”,是對創作時意趣與形式關系的詩化表述。結合其遍學前人書法的事實,不能把它解釋為不講筆法。[5][6]
- 黃庭堅為《寒食詩》卷題跋,將東坡此詩比李白佳作,並表示即使蘇軾再寫也未必能超越此卷;臺北故宮指出題跋應在1100年陰歷九月以前完成。這是同時代人的具體作品評價,兼有詩與書兩個層面。[2]
- 臺北故宮觀察《寒食詩》字形的伸縮、長豎和疏密變化,指出這些形式與詩中悲憤的節奏彼此呼應。它把“尚意”落實在可見的章法細節,而非籠統贊美情感。[2]
- 臺北故宮評《前赤壁賦》書卷為端整嚴謹、用筆圓潤飽滿,認為“骨、肉、血、氣、神”的層次可以從字架、線條和運筆中觀察。與《寒食詩》並看,能看出蘇軾在不同書寫情境下的節制與放開。[3]
- 《宋史》卷末論贊蘇軾文章、議論、政事與守節,並提歐陽修最先賞識他。史家對蘇軾的歷史評價覆蓋政治和文學,不能簡化為“宋四家”之一。[1]
- “蘇黃米蔡”是後世建立的宋代書法並稱。蘇軾行書常被稱豐腴,但如《寒食詩》的字形伸縮與《前赤壁賦》的端謹所示,單一形容詞不足以說明其不同作品。[2][3][6]
寒食帖